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;日用百货、家具、化妆品、工艺礼品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、文化用品、体育用品、服装鞋帽、箱包、皮革制品、陶瓷制品、金属材料及制品、钟表、纸制品、眼镜、家用电器纺织品、珠宝首饰、厨房用品、照明设备、电子产品、通讯器材、建材、橡塑制品、机电设备、汽车配件、化工产品(易燃易爆及危险有毒化学品除外)、自行车的销售;网上贸易代理;国际货物运输代理;汽车租赁(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,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