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隶属企业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期限内从事:在太仓口岸为母公司拥有和经营的船舶提供国际船舶代理服务,包括:(一)办理船舶进出港口手续,联系安排引航、靠泊和装卸;(二)代签提单、运输合同,代办接受订舱业务;(三)办理船舶、集装箱以及货物的报关手续;(四)承揽货物、组织货载,办理货物、集装箱的托运和中转;(五)代收运费,代办结算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