航空、海上、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交通部门审批的,需取得相关批准文件方可经营);兴办实业(具体项目另行申报);国内贸易,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;普通货运、货物专用运输(集装箱)。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);无船承运(凭有效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方可经营)。红酒、洋酒、进口咖啡、进口肉类及其制品、预包装食品、干货、饮料的批发与贸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