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总质量4.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(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);港口理货;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;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、普通货船运输;从事国际集装箱船、普通货船运输;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许可项目:道路货物运输(不含危险货物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